各學院(部):
為落實學?!半p一流”建設任務,提升我校拔尖創新人才培養質量,加速推進我校拔尖創新人才國際化培養進程,拓展拔尖創新人才培養基地班學生國際視野,增強其國際文化理解能力,為基地班學生接觸世界科學文化研究前沿,融入國際一流學術群體創造條件,學校決定以項目形式支持學院(部)選派優秀基地班學生赴境外交流學習,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類別
申報項目所選派的學生可在境外開展課程學習、學術科研活動、畢業設計(畢業論文撰寫)、參加冬夏令營等活動,根據項目執行時間分為長期項目(1年及以上)、中期項目(3個月及以上,1年以下)、短期項目(3個月以內)。
二、項目遴選原則
學院(部)與學校資助金額合計不超過項目所需經費。同等條件下,將重點支持以下項目:
1.我校優勢學科(一流學科、A類學科)支撐的人才培養項目;
2.跨學科交叉培養拔尖創新人才的項目;
3.學院(部)提供配套資金、已建立穩定聯系或有執行基礎的項目。
三、相關要求
1.學院(部)應高度重視,需安排專人負責項目的實施與管理工作。在教務處指導下,根據《東北師范大學學生出國(境)交流學習管理辦法(試行)》(見附件1)相關規定開展項目,加強對學生的行前培訓和境外管理,加強選派學生在境外課程學習及科研訓練的規劃指導。
2.項目申報成功后必須在本年度10月中旬前將學生派出。對于未足額派出或規定時間前無法執行的項目,需提前說明原因按程序報批、備案。學校進行撤項處理,收回項目經費,并取消學院(部)下一年度申報資格。
3.學院(部)需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項目預算,制定經費使用辦法。學校組織專家進行項目評審,確定最終資助人數和金額,經費劃撥至學院(部)后,應嚴格按照經費使用計劃和預算進行使用,年度使用情況說明及相關票據復本應提交教務處備案。除學院(部)提供配套資助外,同一個項目也可以申請由多個部門共同資助,但資助的金額合計不應超過項目所需經費。
四、時間安排
1.學院(部)填寫《拔尖創新人才境外學習項目申請書》《項目匯總表》(見附件2,3),經學院(部)院長簽字,加蓋學院公章后于5月29日前提交至本部綜合辦公樓教務處228辦公室;同時將電子版發送至郵箱reny708@nenu.edu.cn;
2.立項單位應于6月30日前提交派出學生名單及單位公示文件(加蓋單位公章的PDF電子掃描件);若無法按時提交,需提交項目進展情況簡要說明(含計劃派出學生的時間)并于學生派出一個月前提交學生名單和公示文件。
3.立項單位應于項目完成后兩周內,提交項目總結報告,含獲資助學生的交流學習報告及經費使用報告(跨年項目應在12月31日前提交本年度總結報告、本年度經費使用報告、學生本年度在外交流學習報告),所提交材料將作為學院(部)拔尖創新人才培養年度檢查評審指標,并作為下一年度項目評審的參考。
五、聯系方式
聯系人:任悅 張丹
電話:85099348
附件:1.
東北師范大學學生出國(境)交流學習管理辦法(試行).pdf
2.
項目申報書.docx
3.
項目匯總表.docx
教務處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