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部):
根據吉林省教育廳《關于推薦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學科專業首席負責人的通知》(吉教高〔2019〕2號)的要求,學校決定開展特色高水平專業首席負責人推薦工作?,F將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設置目的
專業首席負責人是我省特色高水平專業建設的第一責任人,對內是所在專業建設的領導者、組織者,對外是該專業的代表和形象。建立特色高水平專業建設首席負責人制是全面加強特色高水平專業建設的制度創新,是強化帶頭人在專業建設中主體地位作用的必然要求,是凝練建設方向,匯聚人才隊伍,提升人才培養質量,增強自主創新和服務發展能力的重要抓手,是加快實現特色高水平專業建設項目的關鍵舉措。
二、設置要求
學校獲批立項建設的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專業(名單見附件1)均須按建設項目類別設置首席負責人。每個專業設首席負責人1人。
三、基本條件
1.專業首席負責人應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年齡一般在55周歲以下(院士、長江學者等特殊人才可不受年齡限制)。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科學素養,學術端正、作風民主、胸懷寬廣、敢于創新、樂于奉獻;有較強的管理、協調能力,能團結和帶領本專業團隊創造性的開展工作。
3.在所屬一級學科領域有穩定的、特色鮮明的研究方向,科研教學能力強,學術造詣深,成果豐碩,在國內外有一定的學術地位與影響力。
4.具有學術遠見,能準確把握專業發展趨勢,在學科點申報、檢查、評估,學位授權申報,專業認證等學科專業建設工作上做出重大貢獻。
5.科研經費充足。正在主持國家或省、部級科研(教改)研究項目或重大工程技術開發項目。
6.按照省教育廳文件要求,原則上學校領導不擔任專業首席負責人。
四、推薦原則及程序
1.專業首席負責人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組織遴選推薦。遴選推薦須按照“民主、平等、公開、競爭”的原則,堅持條件標準,堅持群眾認同,堅持優中選優。
2.采用組織推薦和個人自薦相結合的方式,由專業建設項目所在學院確定特色高水平專業負責人候選人名單,上報學校。
五、工作要求
1.請各學院(部)高度重視,切實將遴選推薦專業首席負責人工作作為強化專業建設的一項戰略性、基礎性工作,切實強化組織領導,做好統籌安排,嚴格推薦程序,努力提高遴選推薦工作的質量和公信力。
2.特色高水平專業首席負責人任期為5年,一經選定,無特殊情況不得隨意更換。若確需更換,需按上述規定程序要求確認后,上報學校。
3.請各學院(部)于1月7日(周一)前,通過電子郵件將《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專業首席負責人匯總表》(附件2)和《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專業首席負責人信息簡表》(附件3)的PDF版(簽字蓋章后掃描)和word版發送至:liuyx732@nenu.edu.cn。
聯 系 人:張 丹 劉英霞
聯系電話:85099348
附件:1.
東北師范大學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專業建設名單.doc
2.
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專業首席負責人匯總表.docx
3.
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專業首席負責人信息簡表.docx
教務處
2019年1月3日